险种全称:【华夏保险】南山松 | |
上市时间: | 险种类型:个人人身 |
销售地区:全国 | 投保年龄: 与保险公司约定-周岁 |
销售渠道: | 保险期限:终身 |
险种类别: | 是否可单独投保: |
险种标签:养老保险 | 是否可转换: |
险种简介
保险费率
条款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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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案例
1、身故保险金
一、若于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,我们将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 给付身故保险金,同时合同终止: (一)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; (二)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。 二、若于年金开始领取日后身故,且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,我 们将给付身故保险金,同时合同终止。身故保险金计算公式为(240-已领 取的年金期数)×0.85%×合同保险金额,且该数额不小于零。 三、若于年金开始领取日后身故,且年金领取方式变更为年领的, 我们将给付身故保险金,同时合同终止。身故保险金计算公式为(20-已领 取的年金期数)×10%×合同保险金额,且该数额不小于零。
2、养老保险金
一、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日为达到年金起领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 日。合同年金起领年龄分为 55 周岁、60 周岁、65 周岁三档,由您在投保 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。 二、合同年金领取方式默认为按月领取,如需变更为按年领取,您可以在年金 开始领取日前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。 三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,自合同年金开始领取日(含)开始,若每一保单 周月日生存,我们将于该保单周月日零时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0.85%给付一次年金; 四、若年金领取方式变更为年领,自合同年金开始领取日开始,若每一 保单周年日生存,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零时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%给付一次年金。
1、养老金领取前身故,按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赔付;
2、养老金开始领取后身故(月领),身故金计算公式(240-已领取的年金期数)×0.85%×保额,且该数额不小于零。
3、养老金开始领取后身故(年领),身故金计算公式(20-已领取的年金期数)×10%×保额,且该数额不小于零。
4、可选择自55周岁、60周岁或65周岁开始领取;
5、本合同年金领取方式默认为月领取,如需变更为按年领取,您可以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;
6、养老金月领取,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0.85%每月给付一次年金;
7、养老金年领取,年领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%每年给付一次年金。
下列状况造成的保险事故,是保险公司在条款中列明的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。
一、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:
1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2、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3、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4、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;
5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6、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7、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。
二、发生上述第(一)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本合同终止,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,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。
三、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本合同终止,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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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赵玉梅
会员:金钻会员
地区:徐州铜山县
展业证号:...
资格证号: ...